为了加强库房管理,保证物资供应,确保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物资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具、刀具、量具、设备、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
第二条 用料计划的下达。实习教学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工卡量具的用料计划由办公室组织各工种负责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审核、主管教学副主任批准后下达。
第三条 采购计划的编制。库房根据办公室下达的用料计划对库房原有物资进行清点,确定物资采购计划,填写物资请购单,经主任签字后,交办公室人员采购。
第四条 办公室人员依据物资请购单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做到以下两点:①物资规格、型号要准确;②价格要公允。
第五条 外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办公室采购员凭物资请购单办理交库手续,没有请购单库房不得接收,一般性物资库房按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六条 物资储存管理
(一)、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
(二)、物资堆放的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
(三)、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物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使学校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五)、保管物资,未经办公室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六)、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七条 物资的领用
(一)、实习教学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卡量具的领用依据是由主管教学副主任签注的实习用料计划,各工种须由负责教师办理领料手续 ,教研室主任签批。对于无计划的用料,应由教研室主任申请,主管教学副主任审核,主任批准后库房方可给予领料,否则库房有权拒绝为其领料。
(二)、所有领料都要填写领料单。领料单应填明物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物料用途,并经办公室主任和领料人签字。